社保转移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打印《参保凭证》
参保人离开原就业地前,到原参保地的社保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申请转移
参保人持《参保凭证》到新就业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审核与转移
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并向原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
原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在收到《同意接收函》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划转等相关手续。
确认转移
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在收到原参保地的资金和信息表后,会办理转接手续,并通知参保人进行转续确认。
注意事项
社保转移可能涉及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的转移。
转移过程中,应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关注转移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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