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后的社保处理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退役军人需提供《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退役军人向转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当地社保局进行资金到账确认和转入业务操作。
续保
若在单位就业,由单位办理社会保险接续手续,并继续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若退役后自谋职业,个人需到当地社保局办理续保手续,并按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
医疗保险
退役军人同样需要将部队时期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地方,并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由单位代缴或个人自行到社保局交纳。
职业年金和医疗保险金
军人职业年金按照服役月数和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
退役医疗保险金根据个人账户储存额确定,具体缴费方式和金额依据个人职务等级或军衔级别确定。
缴费年限
城镇义务兵退伍后,在等待分配期间可视同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但通常不超过一年。
资金划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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