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每年补贴3万元,副高职称人员及高级技师、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每年补贴2万元,其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及技师(含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2年内取得技师证的毕业生)每年补贴1万元,专科(高职)毕业生每年补贴6000元,补助三年。对公办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双一流”高校医学类硕士、公办中小学引进的“双一流”高校硕士,给予一次性5万元安家补贴(不满5年终止在新区工作的,按照离新区当月开始以月为单位按比例退还安家补贴)。 若申请人在滨海新区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后中断半年,或转至灵活就业、在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参保6个月及以上的,不再享受安家补贴,不追溯补发。社保参保在滨海新区的劳务派遣人员实际用工地点需在新区,其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都需是滨海新区注册且纳税的单位。 在滨海新区自主创业成立企业并缴纳社保的高校毕业生参照上述标准享受安家补贴。 2022年4月13日-2025年3月10日期间引进的高校毕业生补贴额度、补贴对象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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