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方式
完成参保后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中的“税务”服务、“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 务局(https://etax.ningbo.chinatax.gov.cn)或电 子税务局 App、“浙里办”App 等进行线上缴费;也可使用市政务自助办事终端办理缴费(服务网 点信息可通过关注 “ 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查看 );还可通过九大合作银行[中国银行、农业 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 行、宁波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 村商业银行)、鄞州银行]各网点柜面查缴。
已与浙江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绑定家庭共济关系的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由省内近亲属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发起,使用其历年账户结余资金缴纳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具体可通过宁波税务线上缴费渠道以及市政务自助办事终端等缴费渠道进行缴纳。

注意:若出现因数据传输延时造成缴费不成功,建议在办理参保手续后次日再进行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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