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男性参保人员退休时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为25年。
女性参保人员退休时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为20年。
如果未达到上述最低缴费年限,参保人员可以在退休时一次性补足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后便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无需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年限的要求根据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最长不超过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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