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以下是湖南医保的报销细则:
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
二级医院:报销40%
三级医院:报销30%
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70%
高血压、糖尿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70%
慢特病门诊:费用限额内按70%比例支付(单列支付药品按60%比例支付)
住院报销比例
基层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200元以内部分报销85%,200元以上部分报销70%
一级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0元以内部分报销82%
二级医疗机构:800元以内部分报销80%
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以内部分报销65%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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