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保险的年度总使用额度为20000元,这是自我国实行医疗统筹以来一直未变的额度。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如下:
起付标准
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均为650元。
报销比例
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支付比例按医院级别分别计算。
支付限额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大额互助资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共30万元。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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