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军人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1. 特定人群(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比例为100%。
2. 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比例为90%。
3. 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报销费用为85%。
4. 退休职工工龄满15年到21年以下,其医疗费报销比例为80%。
5. 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5%。
6. 退职职工,其医疗费报销比例为75%。
此外,还有信息提及全年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最高可达100%,且除了特定的5项既往症外,退役军人及家属可以按照100%比例报销,不再需要自费承担医疗费用。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具体报销比例和条件应以最新的官方通知或法规为准。如果您需要最新的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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