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信息,以下是长春市医保报销比例的相关内容:
长春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4年)
门诊报销:
一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60%,退休职工62%
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5%,退休职工57%
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0%,退休职工52%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
住院报销:
起付线:省级医院1500元,市级医院1000元,区级医院700元
在职职工对应段比例:省级医院85%,市级医院88%,区级医院91%
退休职工对应段比例:省级医院87%,市级医院90%
长春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
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为50%,年度内定点医疗机构最多报销1000元,村卫生室最多报销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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