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育保险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在武汉市非定点或外地医疗机构生育的现金怎么办理报销?

武汉生育保险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在武汉市非定点或外地医疗机构生育的现金怎么办理报销?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在市非定点或外地医疗机构生育的现金报销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正常缴纳武汉生育保险满6个月以上并还在持续缴费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在武汉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和外地医疗机构就诊的,生育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后,凭《武汉市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就医登记表》、发票(原件)、费用清单、整套完整病案(病历)、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二)个人垫付的生育医保费用,应在产后或流(引)产术后3个月内向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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