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未能及时入职的能申请武汉生育津贴吗?

疫情期间未能及时入职的能申请武汉生育津贴吗?

生育津贴领取问题,本人1月15日生产,原公司缴纳社保至2月份,因为疫情影响,未能入职新公司(本来3月份要入职新公司,且缴纳3月份的社保),导致3月份的社保断缴

疫情期间未能及时入职的能申请武汉生育津贴吗?

请问这种情况会影响生育津贴的领取吗?如何才能不影响生育津贴的领取?如果可以领取,是原公司申请还是新公司?

原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变更工作单位时,新单位在3个月内为其接续保险关系并补缴变更工作单位期间费用的,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参保人在变更工作单位期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超过3个月以上接续保险关系的,其实际缴费年限重新累计计算,变更工作单位期间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由生产时参保所属单位申领。

?社保网转载自: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方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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