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合肥市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下半年第二批社会招聘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任职要求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12月16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6.具备拟任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 现役军人;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5. 录取后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人员;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 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尚在有效期内的;
8.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9. 其他不适宜招录的情形。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国有企业招聘回避制度规定的情形,即:凡与招聘企业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企业本级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重要管理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企业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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