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临时救助申请指南
一、项目名称
临时救助
二、受理及审核确认机关一、名称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岗区民政局
三、审核确认依据一、名称
《黑龙江省临时救助工作规范》
(黑民规〔2022〕7号)
四、受理条件一、名称
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五、申报材料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身份情况证明;2、临时救助档案;3、家庭成员收入和财产、法定赡(扶、抚)养人收入情况证明;4、遭遇困难情况证明。
六、办理流程
1.申请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和财产信息核对;
3.申请人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相关补充材料;
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
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邻里走访、入户调查、视情组织民主评议、审核确认;
6.南岗区民政局资金发放
七、办结时限
一般程序审核确认流程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特殊复杂的,可延长至20个工作日。
八、救助标准
一般情况下,救助对象每人每次根据困难类型确定救助金额,对特殊事件、特殊对象的救助,应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咨询、监督、投诉、举报电话一、名称
南岗区民政局 电话:86237072
哈尔滨市民政局 电话:84664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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