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现就有关政策优化事项通知如下:
一、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
(一)统一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阶段性政策实施期间,统一购买首套房、二套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统一普通缴存人、二孩及以上家庭以及购买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二)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标准。缴存人申请首套房或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最高额度提至100万元,家庭(夫妻双缴存人)最高额度提至150万元;II类人才购买首套房或二套房,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至120万元,家庭(夫妻双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至170万元。
(三)商转公贷款的首套房、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不作调整,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优化提取和贷款政策
(一)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以申请人家庭申请贷款时在拟购房屋所在县(区)内,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的住宅性质的不动产(含购房合同)确定的住房套数为准。
![[社保资讯] 惠州住房公积金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uploads/article/20260508/69fda02cb864a.jpeg)
(二)优化异地缴存人商转公贷款政策。异地缴存人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达到6个月(含)以上,且继续依规缴存的,可在本市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
(三)支持家庭代际互助提取。缴存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在我市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共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不含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款)。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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