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资讯] 徐州市商务局等5部门关于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商务、经济发展、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部门:

[社保资讯] 徐州市商务局等5部门关于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政策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力推动徐州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工作,更好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按照《江苏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政策的通知》(苏商运〔2026〕96号)文件要求,现明确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人工智能+”新一代智能终端、消费医疗产品补贴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干衣机、洗碗机、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含集成灶)、净水器、智能马桶(含马桶盖)。

  “人工智能+”新一代智能终端:扫地机器人(含洗地机)、数码相机(含运动相机、无人机)、具身智能机器人(含人形机器人、机器狗、外骨骼助力机器人)。

  消费医疗产品:电动轮椅。

  以上产品补贴时间自2026年4月17日起实施,2026年12月31日结束。活动期间内产品范围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产品范围为准。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新增商品须具有统一国标13位商品编码,其中有能效或水效标识的,须为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1级且已在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活动资金限额管理,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三、组织实施方式

  (一)补贴政策开展形式。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人工智能+”新一代智能终端、消费医疗产品等地方自主品类补贴政策纳入2026年徐州市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以旧换新专项活动中,此政策执行相关要求及活动合作机构按照《关于印发〈2026年徐州市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以旧换新专项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徐商运〔2025〕78号)文件实施。

  (二)参与经营主体确定。已参与2026年徐州市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以旧换新专项活动的经营主体可通过新增商品池备案方式参与此补贴政策;新增经营主体遴选工作按照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以旧换新专项活动参与经营主体遴选相关要求和流程开展。

  (三)补贴资金使用要求。国家下达的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用于执行本方案明确的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省级配套资金支持“人工智能+”新一代智能终端和消费医疗产品的购新。

  (四)严格开展商品备案。请各地指导好商户做好商品池备案工作,有能效或水效标识的须为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1级且已在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对提供虚假商品备案信息参加活动的经营主体,依法追究责任。

  (五)活动组织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或依据上级政策调整,有权修改此政策条款;支付结算平台、线上线下经营主体及消费者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相关要求。

  徐州市商务局 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徐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徐州市民政局

  徐州市财政局

  政策来源:http://swj.xz.gov.cn/govxxgk/01405259-X/2026-05-07/0dc5ece7-a744-4233-91f3-5a0acac87e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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