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异地社保转移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办理转入青岛
1. 到目前参保单位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职工基本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并加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章及参保单位章。
2. 持《联系函》到原参保所在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换取《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并将《转移单》、原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台账等资料交给目前参保单位。
3. 参保单位持以上材料到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办理转出青岛
1. 持转入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转移证明材料,到原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并由财务部门盖章确认。
2. 将《转移单》交给转入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
注意事项
参保人员在跨省就业时,需将养老保险转入青岛的,在离开原参保地时应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养老、医疗参保缴费凭证。
到青岛就业并参保缴费后,本人可直接或者通过工作单位向在青岛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交参保凭证。
青岛社保机构在审核后,确认符合条件的,会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按规定办理手续,并在手续办好后通知参保单位和本人。
办理材料
医保关系转入资料:包括《参保凭证》等。
医保关系转出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保卡等。
养老保险:参保人需携带材料(外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身份证、户口簿等)。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操作,若有变动请以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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