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在原参保地(唐山)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提出转移申请
在新就业地(保定)社保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审核申请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
联系原参保地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办理转移手续
原参保地在收到同意接收函后,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相关手续,并清理是否有欠费。
转移基金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原参保地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办结相关手续。
请注意,这些步骤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社保机构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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