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转为个人缴费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材料
公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信息页的页面复印件。
若原个人提供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发生变化,需提供新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若涉及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居住登记地或本市户籍配偶户籍所在地变化,需提供相关证明。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临时账户转移联系函》。
提交申请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审核过程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发出同意接收函或作出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说明。
办理转出
办理退工手续后2个月,参保人员至就近区社保中心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自助查询机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交给外省市社保机构。
办理转入
凭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或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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