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在退役或转业时,需要将部队提供的社保缴纳证明(如光盘和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便办理社保关系的转移和接续手续。以下是具体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携带证明材料
身份证
部队提供的社保缴纳证明(光盘和参保缴费凭证)
办理社保关系转移
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服务大厅打印个人帐户缴费清单。
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续交社保
若有工作单位,单位可代为缴纳社保。
若无工作单位,个人可自行到当地社保局缴纳。
注意事项
军人服役期间的社保属于视同缴费年限。
缴费满15年是领取退休金的基本条件。
退役后,军人的社保关系将转移到地方社保经办机构。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部队服役期间的养老补助金也会转移至安置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请确保在办理过程中,所有手续和证明齐全,以便顺利过渡到地方社保体系。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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