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社保转入南京的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需提供南京市本级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由外地社保机构开具);
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
前往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流程
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参保凭证》;
将上述凭证和材料提交至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材料,并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并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至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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