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社保基数的执行方式如下:
参保单位申报
参保单位需要根据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申报社保缴费基数。
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
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
社保缴费基数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武汉市和省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7489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2467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494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0.7%,个人缴纳0.3%。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7%,个人不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根据各行业有所不同,个人不缴纳。
缴费基数调整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oshrss.com/shebaowenda/65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