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社保转出的一般流程如下:
出具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转移接续申请
参保人员新就业单位或本人向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联系函
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
转出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基金
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手续:
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划转基金。
转入手续
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到信息和转移基金后办理转入手续。
注意事项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跨省制度内关系转移,参保人员可在申请时勾选是否同步申请职业年金关系转移,也可以单独申请职业年金关系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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