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至异地的基本流程如下:
办理转出手续
在原参保地(转出地)社保中心开具“社保缴费凭证”。
确保在转入地(新就业地)已经办理了参保手续。
提交申请
在转入地填写“社保转移申请”。
将转出地的“社保缴费凭证”和填写好的“社保转移申请”提交给转入地社保中心进行审核。
等待审核
审核通过后,转入地社保中心会向转出地社保中心发送同意接收函。
转出地社保中心在收到同意接收函后,办理寄送《转移信息表》。
完成转移
转入地社保中心核实基金到账情况(区内转移不转基金)。
录入转移信息,并办结通知。
注意事项:
确保转入地和转出地的行政区划名称正确无误。
确认转出地社保已暂停您的社保关系。
持有可正常使用的电子社保卡以便进行线上转移申请操作。
转移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身份证、社保编号、缴费凭证等材料。
转移完成后,您需要按照转入地的社保规定开始缴纳社保费用。
线上办理:
可以通过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si.12333.gov.cn/)进行实名认证和社保关系转移申请。
或者使用“粤省事”App或微信小程序进行操作。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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