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教师购买社保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单位方式参保
教师作为在职员工,社保由所在学校或教育机构代为缴纳。
缴纳比例通常为: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通常由单位全额承担。
个人名义交纳
教师若不在职,可以以个人名义在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购买社保。
需提供身份证、照片、保费和申请书等材料。
可以选择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具体金额根据当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资计算,有最低和最高档次的限制。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若教师是自由职业者或无工作单位,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购买社保。
可以到当地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或参保中心办理,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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