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和社保的转移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社保转移
停保:
个人或单位名义需先停保。
出具凭证:
由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局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转移信息表:
由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局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划转基金。
转入申请:
在新的社保缴纳地确认缴纳社保,并已存在社保账号。
账户合并:
参保地社会保险局通知本人进行账户合并。
公积金转移
新单位开通账号:
职工新入职的单位须已经开通缴纳公积金的账号。
领取接收单:
职工到新入职企业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接收单。
开具转移证明:
带着接收单回到原单位,要求开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
办理转移:
凭转移证明、接收单、职工本人身份证、原单位发的住房公积金卡到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转移。
注意事项
社保转移目前政策是只能转移养老保险,其他险种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不能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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