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不需要个人缴纳社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政府会出钱为义务兵购买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和意外保险。义务兵不购买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政府缴纳:
义务兵的社保费用由政府承担,个人不需缴费。
保险种类:
包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和意外保险。
不包含:
不包括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军龄视同缴费年限:
义务兵的服现役年限可以算作视同缴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退役后接续:
军人退出现役后,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关系,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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