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宁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单位申报:
女职工怀孕后,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进行申报。
人员核准: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待遇结算:
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支付费用和津贴: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报销标准如下:
自然分娩:三级医院22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一级医院1800元。
人工干预分娩: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600元,一级医院2400元。
报销条件包括:
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了生育险,履行了缴费义务。
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享受生育津贴、报销生育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异地分娩的注意事项:
参保职工异地生育需先向目的地的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资料并进行备案登记。
异地分娩的费用,个人需先垫付,医疗终结后30日内,可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手工报销。
所需材料通常包括:
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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