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机械厂未交社保的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处罚
责令机械厂限期改正,即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补缴应缴的社会保险费。
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如果机械厂逾期仍未改正,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对其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直接负责人员的罚款
对于机械厂中直接负责社保缴纳的人员和其他负责人员,可处以五百到三千元的罚款。
劳动者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无条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通常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其他可能的处罚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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