疆内退休社保的衔接流程如下:
无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疆内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
通过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参保人员续保业务或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合并业务,完成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数据合并。
社保关系转移的简化流程
疆内企业养老保险、机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险关系已实现一站式办理。
参保人员可以在任意一方办理,同险种以个人社会保险号直接进行合并,跨险种互转即时办结。
跨省转移的简化
跨省转移时,参保人可以直接通过线上渠道(如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等)申请,无需到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退休后的衔接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参保人员可以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折算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时,不满1年按1年计算,累计不得超过44年。
办理衔接手续
参保者向户籍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制度衔接书面申请,并提交必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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