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到外地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向原参保地社保部门申请
确认原社保缴纳地的社保已经结算,并拿到社保转移单。
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
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等待审核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申请。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发出同意接收函。
原参保地办理转出手续
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办理接收手续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
社保关系转移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注意事项
确保转入地和转出地的参保状态正确。
确认原参保地和转入地的行政区划名称无误。
社保转移通常只能转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
办理社保转移时,通常只转移缴纳社保的年限,不转移缴纳金额。
请根据最新的社保政策和个人实际情况,按照上述步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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