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医疗保险(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如下:
门诊报销比例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
卫生院就诊报销40%。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住院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如镇卫生院)报销65%。
二级医院(县二级医院)补偿费用在6000元以下报销65%,6000元以上报销80%。
三级医院(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大病报销比例
超过5000元的医疗费用分段补偿,具体比例依据金额而定。
请注意,这些比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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