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信息,以下是长春市医保报销比例的相关内容:
住院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1%
二级医疗机构:88%
三级医疗机构:85%
退休人员: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3%
二级医疗机构:90%
三级医疗机构:87%
超过一定额度的医疗费用(例如超过4万元):
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可达95%,职工个人支付5%
门诊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
二级医疗机构:55%
三级医疗机构:50%
退休人员: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2%
二级医疗机构:57%
三级医疗机构:52%
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50%
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55%
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含15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0%
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5%
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20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0%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和调整而变化,建议在需要具体报销信息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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