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郴州医保的报销情况如下:
年度医保报销限额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10万元上调到12万元。报销比例
三级定点医院:统筹基金支付55%,个人自负45%。
二级定点医院: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
一级定点医院:统筹基金支付75%,个人自付25%。
乡镇卫生院: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负10%。
大病医疗保险
10000元以上-30000元(含)部分补偿55%。
30000元以上-70000元(含)部分补偿60%。
70000元以上-150000元(含)部分补偿70%。
150000元以上部分补偿80%,年度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30万元。
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种:
报销比例在50%-80%不等。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报销比例:
基本报销比例为70%,特定情况下可提高至80%或90%。
住院起付标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
一级医疗机构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500元。
二级医疗机构800元。
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
省部属医疗机构2000元。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和调整而变化,具体报销情况以当地医保部门公布为准。如果您需要最新的详细信息,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oshrss.com/shebaowenda/86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