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在南宁市的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不同的医疗项目和参保人员的类别有所不同。以下是部分报销详情:
1.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报销比例:55%
年度限额:300元/人
2. 特定病种疾病治疗费用:
报销比例:70%
3. 住院医疗费用:
起付标准以下:个人支付
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保基金和参保居民个人按比例负担
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费用报销70%
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费用报销80%
4. 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报销比例:不低于80%
年度报销额度上不封顶
5.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024年度:238218元
6. 住院治疗待遇: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基金起付标准10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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