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农合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门诊报销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住院报销
药费中辅助检查(如心脑电图、X光透视等)限额200元。
手术费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大病报销
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的部分,由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再次给予补偿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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