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居民医保
门诊报销
村卫生室:报销比例70%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60%
集体参保大学生:报销比例70%
住院报销
基层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200元以内部分报销85%,200元以上部分报销70%
一级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0元以内部分报销82%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30%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40%
镇卫生院:报销比例60%
职工医保
门诊报销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基层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无起付线,报销比例7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6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60%
年度门诊费用报销上限:在岗职工最高1500元,退休人员最高2000元
住院报销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
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2%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80%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1100元,报销比例60%
省部属医疗机构:起付线1600元,报销比例60%
大病医保
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
异地报销
报销比例在35-65%,根据医院级别而比例不同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和调整而变化,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如果您需要最新的详细报销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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