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院社保报销比例如下:
选定定点社区服务机构:
70%
非选定定点社区服务机构:
不予支付
本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0%
镇/街定点医院门诊部或定点专科医院门诊部:
50%
市内三级定点医院门诊部:
35%
其他医疗机构:
不予支付
恶性肿瘤患者:
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放、化疗多次住院的,只扣一次起付线。
直接到辅点医院看病:
三级医院报销35%,二级及以下医院报销50%。
通过社卫机构转诊到一、二、三级医院看病:
分别按60%、55%、50%报销。
直接到主点医院看病:
报销比例为70%,签约家庭医生且履行健康管理义务的参保人,报销比例为75%。
未在医院或其他门诊部等非社卫机构发生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
下一自然年度在定点社卫就诊支付比例上涨5个点,最高报销比例可达80%。
请注意,报销比例可能因个人缴费档次、医院级别、是否患有特定疾病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以实际就诊的医疗机构和当地社保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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