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持有残疾证并参加医保的情况下,可以享受一定的医疗保险报销政策。以下是具体的报销信息:
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90%
二级医院:87%
三级医院:85%
报销上限
累计报销上限为30万元。
额外补贴
生活补贴:多数省份为每人每月50元,最高省份可达700多元。
护理补贴:多数省份为每人每月50元或100元,最高省份可达300元。
特殊救助
重度残疾人可能享有额外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救助,具体比例依据当地政策而定。
缴费规定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通常为每年400元,具体补助情况依据地方财政状况而定。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具体报销比例和补贴标准请以当地医保局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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