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和额度根据不同的医疗服务和费用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部分报销详情:
门诊费用报销
普通门诊: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就医购药的费用,扣除乙类先行支付费用后,按60%比例支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50元。
“两病”待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用药的费用,扣除乙类先行支付费用后,按55%比例支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高血压150元、糖尿病200元、两病复合患者250元。
住院费用报销
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87%。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00元(第一次住院),报销比例为80%。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未提及,报销比例为75%。
市外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75%。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一个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3万元。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45万元。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和调整而变化,建议直接咨询黄石市医保局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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