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的医保报销政策如下: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起付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住院起付线为100元;市级(二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为300元;省级(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为600元。
报销限额: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报销3万元,包含住院、门诊特殊病种、住院分娩等补偿费用。
报销比例: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为60%。
市级(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50%。
省级(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40%。
住院次数起付标准 :当年内有二次或二次以上住院的,起付线限定扣除一次,即以上一级医院的起付线为基数扣除。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大病门诊报销比例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50%给予补偿(不设起付线)。
特殊人群报销比例
学生、儿童: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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