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和限额因地区、医疗机构等级以及参保人员的身份(在职或退休)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基本的报销规则:
门诊待遇
在职职工:
起付线:500元
报销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分别为80%、75%、70%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1万元
退休职工:
起付线:2001年1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300元,2000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人员200元
报销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分别为85%、80%、75%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1万元
住院待遇
在职职工:
起付线:1500元
报销比例:起付线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85%,最高支付限额以上80%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1万元
退休职工:
起付线:2001年1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1200元,2000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人员700元
报销比例:起付线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92%,最高支付限额以上80%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1万元
大病医疗保险
报销比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按90%的比例进行赔付,年度最高赔付限额为30万元。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和调整而变化,建议在就诊前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拨打医保服务热线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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