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地区、医院级别和医疗费用有所不同,但通常情况下,报销比例在45%-80%之间。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住院报销比例
未成年及在校学生: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75%;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50元,报销比例为85%。
非从业居民: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75%;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85%。
老年居民: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400元,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700元,报销比例为75%;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50元,报销比例为85%。
普通门(急)诊待遇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所在学校的医疗机构就医基金按80%的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人/月;在其他医疗机构就医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人/月。
老年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人/月。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因地区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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