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和范围如下:
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在本市内因病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为90%,在转市行政区域外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为80%。
退休人员无论在本市内还是市外住院治疗,报销比例均为92%。
职工出差、外出学习、探亲期间在市行政区域外住院治疗的,在职职工报销70%,退休人员报销72%。
报销范围
包括床位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输血费、材料费及其他费用等。
材料费最高限额为2000元。
起付线标准
一级医院(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为200元。
二级医院为500元。
三级医院为560元。
转市行政区域外医院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为700元。
大病保险
个人自负部分达到起付线5000元的纳入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分段递增。
补偿基数0-1万元(含1万元)报销50%;1-2万元(含2万元)报销55%;2-5万(含5万)报销60%;5万元以上报销65%。
门诊共济报销政策
普通门诊年度起付标准为2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元。
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在职职工报销65%,退休人员报销70%;在二级(三级乙等、丙等)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65%;在三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在职职工报销55%,退休人员报销60%。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和调整而变化,请以最新的官方信息为准。如果您需要最新的详细报销政策,建议咨询当地医保局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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