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市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1. 学生和儿童: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 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 其他城镇居民: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请注意,这些信息是基于2023年12月27日的数据,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医疗保障局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oshrss.com/shebaowenda/98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