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医保报销政策如下:
住院报销
起付线:首次参保的基本医保封顶线为40万元,大病保险封顶线为30万元;连续参保2年的基本医保封顶线为50万元,大病保险封顶线为35万元;连续参保3年的基本医保封顶线为60万元,大病保险封顶线为40万元;连续参保4年及以上的,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均不设封顶线。
报销比例:
三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5%,退休人员为90%。
二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5%,退休人员为90%。
一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5%,退休人员为90%。
医用耗材限价:对政策范围内允许单独计费的耗材每个(套、件)设置限价20000元,超出2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予报销。
大病保险
报销范围:省定25种重大疾病及市级要求的单病种治疗超出病种定(限)额限价的费用以及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疾病定(限)额范围内或超出定(限)额范围的自付费用均不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起付线:普通人群4000元,特殊人群2000元。
门诊报销
报销比例:
一级综合医院:90%。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90%。
年度报销限额:4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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