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人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普通门诊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70%。
住院报销
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
三级乙等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5%。
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
特殊疾病报销
特殊疾病报销比例为80%。
日间治疗
参保患者在日间治疗期间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报销,出院结算时享受现行医保住院待遇政策,起付标准按现行住院起付标准的50%结算,报销比例为75%。
城乡居民医保
参保城乡居民分级诊疗和重大疾病病种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70%上调至75%。
职工医保
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
住院报销比例执行现行住院报销政策。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和调整而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兰州市医保局或关注相关官方公告以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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