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申请条件
2022 年 7 月 1 日 以后生育的参保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自 2023 年 3 月 1 日后生育的参保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按规定产后申领生育津贴。
条件一:生育时在本市职工参保状态及医保待遇正常,条件二:已在本市连续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满 6 个月。
如不满足条件二的,可通过继续连续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满 6 个月后追溯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
不同的参保人员享受不同的生育保险待遇,具体见下表: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oshrss.com/shebaowenda/38974.html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