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怎么领取?可用于哪些服务?消费券怎么领取?针对广大群众关心的相关问题,本篇一并进行解读。
一、补贴申请条件
**可申请对象**:
年满60周岁、依据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评估为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
**无户籍限制**:
在江苏省内常住即可申领,外地户口在宁居住也可申请
**不能申领人员**:
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人员
**特别说明**:
该消费补贴项目与南京市建邺区、雨花台区、江北新区(原浦口)的消费券养老服务不冲突,三个区的消费券服务仍可按原渠道享受
二、补贴标准及抵扣方式
**补贴形式**:
以月度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当月有效,月底失效,次月可重新领取一张消费券
**抵扣比例**:
1.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按服务自付金额的50%抵扣
2. 机构养老服务:按服务自付金额的40%抵扣(含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不含押金、会员费)
3. 每人每月最高补贴额度800元,专款专用,不得折现、不得套现、不得转让
**长护险抵扣说明**:
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老人,先扣除长护险报销部分,剩余自付金额再按比例抵扣
**抵扣示例**:
- 住养老机构护理对象:赵爷爷每月养老服务总费用4000元,长护险抵扣2100元,扣除后自付1900元,再用消费券按40%抵扣760元,实际自付1140元
- 居家失能老年人:李爷爷自付购买养老服务总金额600元,按50%抵扣300元,实际自付300元,消费券剩余500元额度可后续抵扣使用
三、补贴使用范围
**服务类型选择**:
每位老人每月只能选择一类服务使用消费券,在机构、居家上门、喘息、日托中"四选一",次月可切换选择其他类型服务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范围**:
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辅具租赁、健康管理等服务
**机构养老服务范围**:
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包含"喘息服务""日托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或按次计算)
**禁止行为**:
不可以用消费券支付家里请的照护人员工资
四、申请流程
1. **下载并注册"民政通"APP或小程序**:
完成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

2. **完善信息**:
填写代办人信息及老年人个人信息
3. **申请能力等级评估**:
如老人之前未做过专业评估,可先在"民政通"自评,自评达到中度及以上等级的,再申请专业评估



4. **评估费用抵扣**:
经专业评估认定老年人最终评估结果为中度以上失能的,其评估费用可通过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予以抵扣,最高不超过100元;经评估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其评估费用由老年人自行承担
5. **消费券发放**:
通过"民政通"微信小程序或APP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当月提出申请时不足5个工作日的,经审核后自次月起发放)
6. **消费券使用**:
每月1日起在线申领当月消费券,通过"民政通"微信小程序或APP进行养老服务消费时,选定服务类型和服务机构后提交申请,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五、服务机构查询
登录"民政通"后,进入"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板块,可查询当地通过审核的服务机构名单
栖霞区民政局正在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申报工作和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遴选工作,建议多比较几家,选择最适合老人需求的机构
六、联系方式
栖霞区民政局政策咨询:
联系人:赵凯
电话:025-85337223
服务范围:服务机构申报及政策解读
七、政策有效期
补贴项目全省实施到2026年12月底,全省执行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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