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医保报销的具体金额和比例会根据不同的医保类型、就医机构级别、医疗费用额度以及个人参保情况等因素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基本的报销信息: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起付标准: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分别为400元、500元、600元。
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在一级、二级、三级医院的支付比例分别为90%、85%、85%。
大额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额为35万元,报销9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起付标准: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别为200元、500元、1000元。
报销比例:成年居民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55%。
门诊慢性病报销
起付标准:一个自然年度内为500元,特殊病种不设起付标准。
支付比例:甲类病种支付比例为70%,乙类病种支付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而不同。
大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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