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欠缴社保时,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采取以下步骤辞职:
提前通知
您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表明您因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您处于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公司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书面辞职信
撰写一份正式的辞职信,明确指出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在辞职信中,可以引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说明您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保留证据
通过邮件、短信或工作群组等方式,向公司表达您的诉求,并保存好沟通记录作为证据。
确保辞职信能够成功送达公司,并获取相应的送达证明。
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社保补缴
在辞职过程中,您可以要求公司补缴欠缴的社保费用。
法律途径
如果公司既不同意补缴社保,也不支付经济补偿,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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